成长周记 #31
星期六中午,我们和Leah到外面吃饭,坐下来点菜的时候,她提出要去隔壁的玩具反斗城逛一逛,于是妈妈就带她去了。过了一会儿母女两回来了,两个人都一脸不高兴,Leah快要哭出声来了。妈妈说她“又要买东西了”,Leah争辩说“我要用自己的钱买妈妈也不让”。我让她先坐下来吃饭。边吃我边问她看中了什么,她说是一个她看上了很久的立体迷宫玩具。妈妈认为她见到喜欢的东西就想要的无节制物欲应该加以控制,所以不答应买,于是Leah就发脾气了,甚至口中念叨着埋怨妈妈的话。
于是我跟Leah说,首先,我可以理解当你很想拥有一样东西而得不到是一件不开心甚至让人沮丧的事情,但怎么可以争取到想要的东西呢?其实有比哭闹撒泼更好的办法,比如你提出的“用自己的零花钱买”就是一个明智的条件,但是可能还不够,也许你可以提出“每周多洗一天碗”之类的条件来增加谈判的砝码。总之,我们应该用正确而且有效的方法去追求我们想要的东西。发脾气不能帮到你,要用正面、积极的方式来争取。另外,我们还要仔细想想你想要买的东西是不是真的有价值。比如这个立体迷宫会不会你玩几天之后就变得无趣,成为一件扔到角落里的垃圾?如果是这样的,虽然你现在够钱买,但可能会浪费你的钱,当你看到真正喜欢真正好玩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的时候反而不够钱买了。所以,当你决定要不要买的时候,多想两遍,甚至等几天,可能就发现并不是非买不可了。吃完饭,我和你去玩具反斗城看看那个玩具,我给你些意见,你再决定要不要买。你现在先好好吃饭,再想想。
吃完饭我陪Leah去玩具店看了,那个40块钱的立体迷宫有6种玩法,我问Leah是否确实喜欢,她给了肯定的回答,我信任她的判断,就帮她结账了。回到家,她把钱给我的时候,我提醒她注意自己钱的余额,目的是要让她逐渐建立起金钱、理财和价值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