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周记 #14 做最好的自己
暑假旅行结束回家一周时间了,我们夫妇俩都忙于把休假落下的工作补回来,Leah每天都在外公外婆家度过。可能是上一周在香港跟嘴巴很甜的表弟一起玩受到了感染,外公夸她“更会说话,更会表达了”。在香港的时候我们带Leah和她表弟一起去玩具店,两个小家伙自然是见什么爱什么,样样都想买。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种“求之不得”的情况下,Leah习惯的反应是赌气强要最终哭闹,但是小表弟的策略却完全不同:他会向你强调他有多喜欢那个玩具,并且描述如果他得到那个玩具会怎么玩的欢乐情形,如果你不同意买,他会给出第二个选择。而且他还会主动说“这个划不划算呢?我去问一下有没有优惠好吗?”假如最终你还是不买,他也不会哭闹,只是你根本忍受不了他那副失望但却乖巧的表情,最后还是会掏出钱包来。当时和事后我们都在Leah面前很具体地夸奖了小表弟的这种态度和表达技巧,就是想让她对照一下自己遇到这种情形的方法和表现。从回来这一周的表现来看,还是相当有效果的,比如昨天晚上她和表姐想去游泳,但是由于昨天下了几乎一整天的雨,也没有太阳,泳池的水很凉,我们都不希望她们去。在整个矛盾的处理过程中,Leah没有如以往那样表现得十分执拗并且哭闹,虽然仍然不悦,但是最后我和妈妈回家(Leah和表姐在外婆家过夜)的时候她还是大方地挥手说再见了。今天一大早,外婆就带着两个小家伙过来去游泳了,估计是她们在早上的辩论中取胜了吧。今早起来在朋友圈看了一篇文章讲父母亲情,从子女的角度反省应该更多地照顾年老的父母,这些我都很认同。但是当看到作者谈及“父母在,不远行”以及站在一个父母的角度感慨一生都为子女付出云云,我就不敢苟同了。感恩和孝顺父母,这是为人子女应该做的,不需要辩论;我认为要反思的是“一切都为子女”这种育儿理念。我认为这不但是对自己人生的束缚,更是对孩子人生的道德绑架。在我看来,把孩子养育成人是我作为父母的责任,而给孩子一副健全有力的生命骨骼,则是我对孩子的爱。孩子首先应该有独立的人格,“孝顺父母家长”不应该是我灌输给她的观念而应该是她独立思考的结晶。虽然我把她养育成人,但她不欠我什么,所以从她身上拿回点什么并不在我的人生规划之内。所以如果看到她远走高飞追寻自己的幸福,我会有感慨但不会有被背叛的失落感和愤懑,这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虽然为人父母,但我还是有我自己的人生要过的,我从我自己的目标我自己的兴趣我自己的习惯里寻找和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是从孩子的“成功”里寻求慰藉。人的一生并不长,不能为别人而活,哪怕这个“别人”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是为什么Leah自己要求游泳的时候我要她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游泳票,她问为什么,我回答说“如果我建议、邀请或者要求你去游泳,我应该付钱;但是你自己消费,而且是在我不建议去的情况下坚持去消费,你应该负责这个自己支付得起的费用”。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很可能成为像父母那样的人。我的孩子是个女孩,她将来可能成为一个母亲,我不希望她成为一个“全为子女付出”的家庭妇女,我希望她是一个独立、幸福的女性。所以,作为父母的我们必须有这样的理念并且在生活中践行,孩子才可以摆脱陈旧思维的桎梏,成为最好的自己。